主題:
上一次我們討論了一下新的咨詢當中關于如何去聽的一個問題,學會了聽以后,今天我們來一起討論一下,如何看待跟診斷有關的一個問題,就是所謂的神經癥、邊緣障礙,或者是精神病。
這好像是一個診斷,這種診斷跟醫學診斷的差別在哪里?如果在咨詢當中,我們討論這些診斷的話,它到底有什么意義?如果在醫學當中我們討論一個診斷,當然是為了去找到匹配相對應的藥物進行治療。在咨詢當中,我們其實不使用藥物,那我們根本目的也不只是為了針對消除癥狀,其實是為了改變一個人的狀態,也就是說讓他變得與之前有所不同,某種意義上來說,他要變成一個與以前不太一樣的人。
這種情況下,當我們去探討診斷的話,無非就是要看一看他是一個什么樣的人。所以在咨詢當中,當我們討論診斷的時候,更多是指向關于他是一個什么樣的人的一種描述,或者一個界定。
關于這是一個怎樣的人,有很多的評估維度,通常我們最習慣或者最常用的是從一個人的人格層面,或者說是從一個自我功能的水平層面上去給一個人做確認和界定。在做咨詢的時候,我們通常必須要去評定這個人的自我功能水平高低,這樣你才能決定在咨詢當中,使用一種什么樣的、相對比較合適的態度去應對。在對自我功能水平做劃分的時候,把它分成了四大類。
第一類當然是指所謂相對健康人群,問題不大,或者說問題沒有到需要求助的狀態,我們把它簡單歸類為健康人群。求助的人群顯然是指靠自己不太能夠去完成或者應對所面對的問題,那我們可以把這種情況界定為自身的自我功能不足以解決自己所遇到的問題,這種情況統稱為健康失調。
健康失調當中又分成三大類,也就是從輕到重,簡單把它描述為神經癥,邊緣障礙,或者邊緣性問題,然后是精神性的問題。這是根據自我功能的輕重來劃分的,咨詢過程中主要是通過三種狀態的自我責任能力去做界定,因為來訪者的自我責任能力是否存在,或者說強弱,直接關聯到咨詢師的相關責任,以及他到底能不能接受這個來訪者。我們認為在神經癥的狀態下,自我責任能力還是完全具備的,所以說神經癥需要對自己做的所有事情、產生的所有想法以及產生的所有情緒由他自己來負責,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會把他看成是一個具有獨立行為責任能力的人。因此,他跟咨詢師之間的關系肯定是平等的,也是獨立的,所以這類人是心理咨詢師主要的工作對象。
如果說自我責任能力下降,不太能夠完全由他來承擔自己的責任,有些時候他可以對自己負責,有些時候他負不了責,這種情況就不具有完全的行為責任能力。他是否具有行為責任能力,需要有專業人員在評估之后才能界定,他在某個時間段,某些情況下是否還具有行為責任能力。那么這種情況下,如果給他做咨詢,咨詢師相對說來就要分清楚,他來到你面前的時候是否處在一個有行為責任能力的狀態當中,如果有的話就可以做咨詢,如果沒有的話,他就可能需要進行醫學治療,就不適合進行心理咨詢,也就是說這個人不太能夠為自己負責。這種一般來說多見于邊緣性的問題,比神經癥嚴重,但是他沒有變成精神病性的問題。
如何看待跟診斷有關的問題
那變成精神病性問題,就是完全失去了自我行為能力,他一點都不能夠對自己負責,他對說的話和做出的行為完全不能負責,在某種意義上失去了對自己的控制,他的想法不由他自己決定。這種情況下肯定是不適合進行心理咨詢,他就需要醫學治療,一般來說這種被界定為精神病,精神病就需要醫學醫療,因為這是一種疾病。所以在咨詢過程當中,作為咨詢師就要按照這一點分清楚,怎么能夠判定這個人是否有行為責任能力呢?通俗意義上就是說,看他是否在意識層面上了解自己說的話和做的事,以及產生的情緒反應也好、內在感受也好,都是他自己的,而且他必須對此自己來負責,如果能夠對此有清晰認定,那當然我們認為他應該是具有行為責任能力。如果他這個地方很模糊,經常覺得他的行為完全是由別人造成的,他自己在這當中沒有任何的問題,那其實就處在一個模糊狀態,說明真的有點嚴重。如果連現實都分不清楚了,甚至內在的感知系統都出現了很嚴重的偏移,比如出現了幻覺,出現了妄想,就現實當中根本沒有發生任何事情,他內在產生了相對應的反應,那就變成精神病性,很顯然完全失去了行為責任能力,所以這種簡單的判定也是很重要的。
本文優選旨在平臺分享,版權歸原著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