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丁的職業選擇和滿意度心理動力理論
發布時間: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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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職業規劃心理咨詢》全案
愛德華·波丁(Edward Bordin)對理解某些人為什么很難做出職業選擇非常感興趣,他最初想把特質因素理論中的匹配概念和當時流行的卡爾·羅杰斯(Carl Rogers)提出的自我概念混合起來。后來他在密歇根大學工作時,又受到精神分析方法的很大影響。因此,他的理論是對這三種方法的獨特融合,并強調了心理動力問題。
波丁的理論核心是他對職業框架的描述,是從“個體的內在職業需求會與自己人格的動力和結構相一致”這一角度來定義的。
波丁認為個體由發展經歷導致的人格特征,可以用心理動力理論來描述,也可以被理解為自我意識。他進一步認為,個體可以通過職業選擇表現出其無意識的人格結構和有意識的自我概念。
波丁認為個體的職業選擇之所以存在困難,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在自我概念和人格發展上遇到了困難。
波丁理論的一個主要心理動力因素是他認為個體可能沒有意識到什么會令他滿意,只是被無意識的欲望和本能的需求所驅動。
他指出:“這一理論認為,人格在工作和職業中的參與植根于個體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波丁解釋說,個體對于游戲活動的偏好是基于“它本身是令人滿意的”。并建議人們在生活的各個方面,包括在工作中,都要尋求這樣的滿足。
波丁理論的另一個目標就是解決本我和自我的沖突,它們是精神分析和心理動力學傳統中公認的人格結構的一部分。
雖然有些人有幸找到了很輕松很享受的工作,但是大多數人的工作還是需要付出努力的,并且他們的玩耍或休息的期望與外部壓力和實際工作需要之間發生了沖突。對自發、游戲和休息的“不可壓抑的沖動”代表了人格的本我部分,而“外部壓力”和以現實為基礎的工作需要則代表了人格的自我部分。
波丁認為,與心理動力學理論相一致的是,超我(良心)是基于現實期望的內化而發展起來的。波丁把“外部壓力的內化”稱為強制力,這個概念與心理動力學理論中的超我是一致的。
波丁理論實際上比本文闡釋的要復雜得多,但它最基本的前提可以歸結為他的理論的第三個主題,即“個體的生活可以被看作一系列的職業決定,反映了個體對自我與職業完美匹配的探索”。
雖然這個主題聽起來確實很像特質因素理論,但是它強調早期經歷和“本我、自我和超我”的人格結構,使得它在本質上具有了發展性和心理動力性。
就像羅伊的理論一樣,支持波丁理論的經驗性證據也是很少的。波丁也很快承認,他從來沒有打算用他的理論來充分解釋職業選擇。相反,他澄清說,他的目標僅僅是闡明“人格在職業發展中的作用”,并將它視為其他闡明職業選擇影響因素的理論的一個補充。
實際上,波丁理論對于職業咨詢實踐的影響是雙重的。
首先,如果一個人在人格結構方面存在重大問題,如人格障礙,那么這個人很可能會遇到職業困難。在這種情況下,傳統的職業咨詢不可能做到既解決個體的職業問題又解決個體的其他問題。咨詢師會推薦來訪者接受以人格重建為重點的更廣泛的心理治療,而不是本書探討的職業咨詢。
其次,如果個體在人格結構上沒有重大問題,主要問題在職業生涯方面,那么符合波丁理論的精神分析治療方法也不會成為選擇方案。波丁理論的主要貢獻是提升了人們對人格結構參與生活各個方面(包括工作)的意識,并確定了哪些情況下,傳統職業咨詢方法可能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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