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也是“好處”的,你想知道嗎?
發布時間: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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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過精神分析的人都知道,精神分析的特點之一,是講“因果論”。但特別之處在于,精神分析的因果論,講的是“因果倒置”。
從“因果倒置”說開去,前不久曾有小伙伴留言問:“如果說渴望痛苦,才是痛苦的原因。那么,我為什么會渴望痛苦呢?”
在具體談論這個問題之前,我想有必要先對渴望的“痛苦”做一下限定:接下來我們所談論的,都是由于人們內心渴望遭受痛苦的愿望所引發的、有受虐傾向的病態痛苦,而非那些不可避免的實際的痛苦。
如何判定病態痛苦?在病態痛苦的人身上,我們往往會有這樣的感覺:他不會放過任何讓自己痛苦的機會,甚至感覺無論如何他也要設法將原本并不痛苦、甚至幸福快樂的場景,轉變為痛苦的場景;
他所承受的痛苦,已經超過了實際情況下現實因素引發的痛苦;讓他們放棄痛苦,仿佛是十分不情愿的。
當面對一個人有這樣的感覺,那他很可能就是處在病態痛苦之中。渴望痛苦,是他們不懈的追求。
這或許還是讓人感到費解: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無論怎么看,“痛苦”似乎都要劃在“害”的范疇里。一個人渴望痛苦,顯然不合常理。
萬物皆相對,假如痛苦相較于其他東西而言,反而成為一種“利”,那么渴望痛苦,就不難理解了。
在某些情境下,痛苦是有著重要的功能和作用的,這就是痛苦帶來的“利”。下面我們就來看一看,痛苦究竟有哪些“利”。
痛苦具有直接的防御價值
作為一種直接的防御,痛苦有時可以作為保護自己、從而避免面對威脅和更大痛苦的方式。在生活中,披上痛苦外衣而偽裝成的保護很常見。例如:
一位中年女性,總覺得自己是被冷落忽視的。細細探究會發現,實際上,她的內心中有著強烈的想要控制、占有他人的欲望。
這種欲望在現實中顯然會招致他人的不滿和譴責,同時這種欲望也會引發其自身在道德上的罪惡感。
當讓自己處在被忽視冷落的痛苦中時,不但可以很好地壓抑和隱藏這個欲望,避免了可能招致的他人對自己的不滿和譴責,還抵消了因為自己這種欲望而引發的罪惡感。
一位男士常年被腸胃疾病所困擾,通過探索發現,因為工作能力的問題,他與上司的關系不太和諧。而疾病其實是他對自己的一種保護。
因為藉由疾病,這位男士使自己經常處于一種無能為力、無法好好完成工作的境地,而疾病也成了應對這一境況很好的借口和托詞。
這時,疾病的痛苦,可以被用來逃避自己面臨的困境。就像這位男士,不但可以避免上司對自己的責備,求得上司的原諒,也避免了讓自己意識到內在的無能和怯懦。要知道,讓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的無能和怯懦,顯然是更加痛苦的事情。
這樣類似的情境還有很多,這些實實在在的痛苦,當作為一種防御手段時,又帶來了相比之下更大的好處,避免了去面對更大的痛苦。
痛苦是希望實現某種愿望的手段
病態的痛苦,其實都是被某種渴望滿足的愿望所支配的,且這些愿望往往都是在實際中難以實現的,是很難用其他方式達成的目標。
這時,人們渴望痛苦是因為:痛苦是有效實現這些愿望要求、并使它們建立在正當理由上的一種手段。
這樣的情況也經常見到,當一個人的內在自我力量非常薄弱時,往往會有強烈的想要全然地依賴他人的潛意識愿望。
這樣的人往往無法真正為自己負責,期待并認為他人應該為自己的一切負責,出了問題也應該去譴責他人。但同時,殘酷的現實又讓他意識到:沒有人可以給到他這樣的滿足。
于是,他們會感到:只有通過強迫他人,才能滿足自己的愿望。痛苦,就成為了得力的好幫手。
當讓自己處在痛苦中時,他們便可以順理成章地要求他人:
“我都這么痛苦了,所以你應該照顧我。”
“我都這么痛苦了,你還不來幫幫我,你就忍心看我這樣嗎?”
“我都這么痛苦了,所以你不應該再這樣要求我了,這對我來說太難了。”
這時,痛苦就成為了他們獲得愛、獲得幫助、獲得對他人控制的有效手段。不但如此,痛苦還讓他們避免了他人向自己提出要求,從而免于讓自己承擔更多的責任。
痛苦可以隱蔽地表達對他人的攻擊
對于一些人而言,是無法當面直接表達出對他人的不滿、譴責和仇恨的,哪怕有著正當的理由。這或許是因為在他們的內心中,表達對他人的攻擊和敵意,會讓自己處在更加危險的境地。
處在這樣的內心沖突之下,讓想要釋放積聚在內心的種種情緒,就需要通過一些間接的、同時又不必讓自己意識到是在攻擊他人的隱蔽方式。
這時,遭受痛苦就成為了表達對他人攻擊的一種很好的媒介。
這時的痛苦可以看作是一種被動攻擊,即:通過讓自己痛苦來懲罰他人。
例如:一位妻子對于丈夫對自己不夠關心、常常早出晚歸、疏于對家庭事務的分擔而心懷很大的怨氣,但她卻一直無法直接向丈夫表達指責。直到有一天,這位妻子生病住進了醫院。
這時候,妻子其實是用生病的方式表達潛意識里譴責丈夫的真實意圖:“看,是你不好,把我搞得生病了,都是你讓我如此痛苦!”
比起直接指責丈夫甚至與丈夫吵架這樣的方式,生病更能表達這位妻子對丈夫的不滿。
而且,當處在一個受害者角色中時,這種譴責性的痛苦還可以獲得額外好處,并以此作為對自己所造成的傷害的補償。就像這位妻子在生病后,丈夫終于不得不抽出時間來照顧她,并承擔起家庭的大小事務。這時,痛苦也成為了一種對被愛、被照顧、對恩惠的索取手段。
痛苦具有麻醉的效果
治愈一種痛苦最好的方式是什么?遭受另一種更加巨大的痛苦。
在最近的一期《圓桌派》中,嘉賓陳坤說起自己去年曾處在一段巨大的痛苦之中,但同時卻“很享受”:“除了抑郁癥那段時間,從來沒有這么糟糕過的快樂感。那種痛苦,煩心事的快樂感,這個負面的東西有一半是讓我很喜悅的。”
另一位嘉賓周軼君也說道:“當掉到最里頭,那種痛苦包圍著你,其實覺得挺安全的。”
為什么痛苦會讓人產生這樣的感覺?這是因為:痛苦有時是具有麻醉效果的。
當我們沉浸在一種更加巨大的痛苦中時,正在實際經歷著的痛苦就失去了現實性。因為當一種痛苦消融在更大的痛苦之中時,實際痛苦所帶來的刺激,也就會被催眠,被麻醉,感覺沒那么痛苦了。這不但可以減輕實際的痛苦,還可以令人感到愉快。
所以,有時候人們會在無意識中夸大自己的痛苦,從而讓自己感受到的痛苦遠遠超過事情所實際引發的刺激。甚至有時候,這種麻醉效果還會讓人對痛苦“上癮”。
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們并不是提倡要去主動尋求夸大的痛苦。當處于不可避免的實際痛苦中時,運用這種麻醉效果確實是一種對抗痛苦的有效策略。但若是故意去為自己尋找制造更大的痛苦,那顯然是得不償失、不可取的行為了。
痛苦是對抗無力感的美好幻象
我們都聽過這樣一句話:“痛苦是因為你的能力配不上野心。”王小波更是以一句“人的一切痛苦,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無能的憤怒”,直指痛苦的核心。
從邏輯上來看,要對抗這種痛苦,那就讓自己通過努力擺脫無能,讓能力配得上野心就好了嘛。但實際上,很多人卻是抓住這種痛苦不放,寧肯一直讓自己處在能力配不上野心的境況中。
這種對痛苦的渴望,又是怎么回事?
當能力與野心有著巨大的差距時,會讓人產生巨大的無力感。正是這種無力感引發人的痛苦。
這種痛苦的確是一種可以將無力轉化為有力的動力。但同時,這種痛苦還有一種隱形的作用,那就是:“當我感受到這種痛苦,至少說明我還有野心,是一個拼搏上進的人。”
這種隱形的作用,讓痛苦在此時成為一種讓自己感覺是處在上進拼搏中的美好幻象。
要讓自己能力配得上野心,將無力轉化為有力的動力,就要付出巨大的艱辛和努力,還要直面那令人難以耐受的無力感。相比之下,讓自己處在這種自以為是在拼搏上進的幻象中,顯然是要輕松得多了。
同時,相比起虛無縹緲的美好未來,當下所感受到的痛苦,是一種立足于一個人內在的、具體實在的感覺。所以,人們在潛意識里,也更不愿意放棄這當下具體實在的感覺。
渴望痛苦在這里會產生自我欺騙的效果:我痛苦,所以拼搏我上進。但實際上,我們只不過是抓著痛苦不停地原地踏步罷了。
痛苦其實是你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說了這么多痛苦的“利”,我們可能都會產生這種錯覺了:痛苦好處這么多,叫我如何不渴望?
實際上,我們要清楚意識到的是:我們渴望痛苦,并不是因為我們真的想要遭受痛苦;那些我們所渴望的,并不是痛苦本身,而是為了想要獲得滿足的、難以實現的潛意識愿望,而不得不為之付出的代價。
而這些代價,又將我們置于真實的、永無休止的痛苦之中。一輩子不長,如果就這樣讓自己用痛苦換取滿足的方式活過一生,這代價,難免太過巨大了些。
當我們能夠看到,自己為了這些并不實際、合理的愿望,而付出如此這般的代價時,是否會考慮,在有限的余生,換一種活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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