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心理咨詢師和一名普通女性,我專注個人成長近10年,感覺自己真的改變很多,療愈了內心的很多傷痛,但是依然感覺會被一些東西卡住。
在今年年初參加表弟婚禮的過程中,我又修通了自己內在的一個點,想真誠的和大家分享。
熟悉我的朋友會知道,當年的我未婚先孕,還裸婚,原因在于當時我和大衛都恐婚,對婚姻沒有信心,兩個人還在糾結要不要丁克,然后就意外懷孕了。
有了孩子后我們很開心,覺得這是上天給予的禮物,也對我們走進婚姻推了一把。
但我們也被意外懷孕打得措手不及,當時二胎政策還沒有放開,在上海生孩子還需要準生證。所以,得知懷孕后,我們第一時間匆匆忙忙地回老家辦各種證,包括領結婚證。于是,剛下臥鋪火車的我們倆在十八縣小縣城拍下了人生中油頭疲憊的結婚照。
回到上海后,我定期產檢,挺著大肚子努力工作,忙得團團轉,為即將出生的孩子掙奶粉錢。
我們沒有辦婚禮,沒有拍婚紗照,沒有蜜月旅行,雙方父母贊助了一些錢買了房,所以也沒有彩禮。只有大姑姐送了一條項鏈和一個戒指,算得上真正的裸婚。
剛開始我覺得沒什么,但是等孩子大一些,當年的裸婚就成了我心頭的一根刺,尤其遭遇婚后生活的瑣碎、疲憊時,這根刺就隱隱作痛。隨著青春流逝,走在35歲這道門檻時,內心的委屈和怨懟日益膨脹,覺得自己為婚姻為家庭付出太多,卻什么都沒有得到,不公和委屈啊。
人啊,就是這么奇怪,當初你覺得沒什么,本不在意的事情,后來卻成了耿耿于懷的心頭刺,每每遇到相似的場景,就疼痛發作。
但是,那次參加表弟的婚禮卻改變了我內心的執念,消解了委屈。
表弟結婚4年多,孩子4歲,這次他們在縣城高檔的星級酒店補辦了一直沒辦的婚禮。置辦了十桌婚宴,婚宴的規格均價兩千多一桌。兩個人盛裝打扮,表弟穿西裝,弟妹穿美麗的秀禾服,郎才女貌。婚宴現場的大屏幕上放著他們去三亞旅拍花費兩三萬的婚紗照。
我臨時被拉去接親,撐著紅傘把新娘從婚車上接到能看得到江景的婚房里。
還臨時客串了一把主持,給他們簡單辦了一場溫馨的儀式,交換戒指、夫妻對拜、給父母敬茶等。站在臺上的我,為這對新人感動,也會自然地想起自己什么都沒有的裸婚,但是心中卻沒有那么委屈了。
因為在那幾天里,我深深知道我和大衛與表弟、弟妹是不同的人。
表弟對于這次婚宴的評價是:做人就是做名氣。意思是,這婚禮要辦得有面子。而我恰恰是不那么看重面子的人(不然也不會寫文章自曝如此多的個人經歷)。
我的收入比表弟表妹高得多,但是如果你問我愿不愿意花這么多金錢、時間和精力搞這一場這樣的婚禮,我的答案是:不愿意。
對我來說,花兩三萬拍婚紗照,不如拿這些錢去自由行,留下美好的回憶,或者去報個長程的心理學課程,學個一兩年。對的,我其實特別喜歡旅行和學習。
事實上,當初選擇裸婚,是我在當時的情景下做了一個符合自己本心的選擇。
這是劇情的上集。
我的委屈是因為自己陷進了下集的劇情:裸婚,什么都沒有就這樣結婚了,現在還過得這么辛苦。
沒有看到上集的劇情:裸婚是當初自己的選擇,現在辛苦也是自己的選擇。
如果我像弟弟和弟妹一樣堅持要辦一個體面的婚禮,我一樣也可以,但是,是我自己做了一個選擇:不辦婚禮。因為怕麻煩,怕浪費金錢、時間和精力。所以,是的,裸婚是“我的選擇”。
我和大衛愿意在婚前花很多時間和金錢去云南、四川、廣西、西藏等地到處旅行,但是我們卻選擇裸婚,因為我們就是這樣的人啊。我們不重視婚禮的形式,不在意外人的看法和評價,更在意自己的體驗。
如果我能更誠實地直面自己,我就會清楚,我的過去是由我自己創造的,我的現在和未來也是我自己創造的,但是有時候我也會軟弱,也會對自己撒謊,想活在受害者舒服的陷阱里。
退一步地說,我如果真的對裸婚這件事耿耿于懷,我現在也可以以更自我負責的態度,為自己做一些什么,而不是活在怨氣和委屈中。比如我可以補辦婚禮,我可以去拍婚紗照,我也可以去蜜月旅行。但我沒有做,我就要活在委屈里。
我很清楚劇情的上下集內容,但是我只選擇其中的某一個片段,然后像祥林嫂一樣,一遍遍去反芻,活在受害者模式中,自己給自己制造痛苦。
你是不是也是和我一樣,有時不愿意自我負責,陷落進受害者的劇情中?
前段時間,有個30多歲的女性來訪者,委屈地對我說,她父母一邊為她包辦了所有的事情,育兒和家務,一邊罵她沒有用,什么事情都不做也做不了。比如她的父親一看到她在廚房做事就嘮叨,“你出去出去,我來我來。”她很痛苦,甚至抑郁了,覺得自己的抑郁都是父母造成的。
當然,她的父母這樣矛盾的行為方式很有問題,父母的包辦和貶低會妨礙了孩子的自主性、自我能力的提升。但是,如果以更自我負責的態度面對自己的生活,父母嘮叨不讓你干,你就不干嗎?是誰做了不干的決定?
她可以選擇不做事,也可以選擇在父母的嘮叨中堅持做事。
她如果實在受不了父母的包辦和貶低,她現在還可以選擇帶著老公和孩子搬出去,和父母分開住,遠離帶給自己傷害的父母。
但是她并沒有這么做,而是一邊承受著父母的打擊和貶低,一邊享受著父母帶給她的好處,一邊怨恨父母,一邊又依賴父母。
這就不是一個自我負責的態度。
如果我們想要幸福,一定要從受害者模式轉變為自我負責的模式。
當我們不想對自己的一切負責任,希望人生的不如意都有別人來承擔時,外在表現就是活在受害者的劇情戲碼里:
是父母從小這樣對我,把我害慘了;
是伴侶一直對我不好,傷害我;
是孩子叛逆不聽話,讓我痛苦難過;
是公婆、鄰居、同事一直在找我麻煩,給我添堵…
如果我們變得更成熟,內在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即承擔起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為自己負責。
也許我們所創造的過去不能被真實的改變,但是現在和未來等著我們編寫。
《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中的一個習慣是積極主動,作者斯蒂芬·柯維說:積極主動不僅指行事的態度,還意味著人一定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積極主動是“在刺激與回應之間,每個人都應該有選擇的自由。”
“積極主動的人,不會把自己的行為歸咎為環境外界條件或他人的影響。”
如果我們成為一個更積極主動的人,學會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就不容易活在受害者的模式中,覺得是他人和環境逼迫我們過得不好,進而就會有更多選擇的自由。
這兩天在書上看到一段話,與大家共勉:
為自己的人生負起全部的責任,??我們才能在過往的土壤里開出嬌艷的花朵,真正綻放自己。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內在成熟,而不是徒增歲月,只成熟了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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