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來臨,家長們聚在一起總是感嘆著同一個難題,即如何為孩子立規則。
管多了怕他們嫌煩,管少了又怕他們不懂事到處闖禍。
親子教育家們也喜歡耳提面命:別在立規矩的年紀,和孩子做朋友。
可規則要如何立,孩子們才能成為自律、負責任、有愛心的人?
這其實是一個很難、但值得探討的話題。
成長與規則
孫瑞雪老師說,三歲前的孩子要盡可能的給予愛和自由。
當被問及給到什么程度時,她說,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破壞環境。
就是說三歲前要給予充分的愛和自由。
當然,也許你會想到摳插排這樣的危險問題。把有安全隱患的東西放到孩子夠不到的地方,而不是在孩子即將觸碰到時大吼。
這和曾老師解讀的既然“大人說話小孩子別插嘴”,那成人說話就要選擇小孩子不在場,如出一轍。
看來,規則不僅是在給小孩子制定,也在給成人制定,而且制定得要合理、雙方都遵守。
上幼兒園的規則是:
1.粗野、粗俗的行為不可以有。
2.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自己的東西歸孩子自己所有,孩子有權力自由支配自己的東西。
3. “請歸位”。從哪兒拿的放回哪去。
4. “請等待”。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后來者必須等待。
5.不可以打擾別人。
6.做錯事要道歉。并且有權力要求他人道歉。
7.學會說:“不!”
上學的孩子,主要圍繞課業、時間安排、目標設定等設定規則。
青少年階段的孩子們涉及的事項更多,規則的設定需要父母們從提要求的“控制”過度到用情感連接和影響。
說到這,也許你會想,真希望自己小時被這樣對待,也這樣培育孩子。
遺憾的是,多數我們自己還做不到,也不曾被這樣養育,也許還錯過了孩子的教育時機。
于是手機、游戲、寫作業成為假期中親子關系面臨的重大挑戰。
然而所有的現象、問題都非一日之功。
不管我們錯過了多少,都需要正視它,并從現在做起,為了孩子的未來。
因為越有規則的人才會越自由。
規則背后的需求與欲望
一位媽媽說,幼兒園門口好多商販,一下幼兒園,好多小朋友哭鬧著要買,家長們敵不過投降的,抱著孩子跑掉的。千姿百態。
她的孩子也一樣。小手牽著媽媽,眼睛、心思早跑到顏色各異的玩具上去了。
她理解不管玩具多大同小異依然吸引。但她不甘心于輸給小商販,于是她會和孩子聊一下。
就在一次次聊的過程中,她發現其實不買好像也行。她一直認為孩子比較聽話,比較講理。
沒有哭鬧與討價還價,聊聊天就平靜地接受了。發生了什么?
我在多爾多《一切皆語言》的書中找到了答案。
欲望有別于需要。前者可以談論,并且可以用想象的方式來滿足。需要則是必須的。
比如吃是獲取的需要,洗漱是清除污垢的需要等。
孩子們非常明白這一點,就算不強迫他們洗漱,他們也會始終保持衛生,只是在他們小時需要成人示范。
對孩子而言:所有那些在自己看來滿意的,讓他變得像周圍那些他看起來很愜意的人一樣愜意的事情,他都樂意做。
孩子是透過模仿學習的,規則也是這樣。
而欲望則不同。比如一個孩子想要玩具。
孩子:“啊,我想要這輛玩具卡車。”
媽媽:“不,沒辦法,我沒有錢。快走,快走,不要看了。”
媽媽:“這輛卡車,你覺得它很好嗎?”
兒子:“嗯,很好。”
媽媽:“好在哪兒呢?”
兒子:“它的輪胎是紅的。”
媽媽:“嗯,是很好,但是雖然是紅輪胎,也有可能是不能開的。一輛卡車可不是一幅畫,必須能開才行。我們到商店里去,你可以摸摸它。我們今天只能看看,我沒有錢買。”
兒子:“不,你有。你有的。”
媽媽:“我沒有,如果你不愿意的話,我們就不進去看了。”
媽媽不希望孩子受到誘惑,但面對生活是要說出并談論那些誘惑我們的東西的。
當孩子發現母親決定了不買,但是,我們可以談談它時,他就變得平靜了。
他所需要的是能夠傳達對卡車的欲望和期待,“它不能實現,但是你完全有理由去這么想。”
如果母親貶低孩子的欲望的價值,事情就嚴重了。
孩子的欲望應當始終被認為是正當的。
這呈現了父母很深的愛。盡管現實層面孩子并沒有被滿足。
意思是孩子頻繁的要玩具,要的是愛。欲望背后是對關系的渴望。而“一起談談它”,滿足了孩子對關系的渴望。現實的玩具也就不重要了。
看到這一切,想想對手機、看電視等的欲望和需要,是不是也清晰了些?
帶著愛感受和體會孩子,并用語言充分表達,孩子們會內化這一切,建立內在的秩序和規則。
當然其中會有碰撞和沖突。然而父母就是在一次次傾聽,感受,溫和而堅定的堅持和對孩子現狀的接納中,樹立規則的。
如何建立規則?
說到底,規則的建立要回到關系中來。它是用來保護自己和他人的,是愛的一部分。
1、榜樣的力量
孩子們透過模仿內化規則。
成人的榜樣力量尤為重要。孩子會觀察父母的言行,尤其是被孩子任何時刻的不經意間看到或聽到的舉動,然后不管好壞,照單全收。
像是上床時間,看電視時間,孩子和大人不需要一樣,但有些規則應適用于家庭所有成員。
像“別人講話時不許插嘴”這一類就需要全家共同遵守。
如果孩子發現父母插嘴,父母誠心地道歉,孩子就會習得當插嘴時要帶著尊重、歉意的態度回應。
《成長的煩惱》中,為懲罰經常說謊的邁克,周末不準他出屋。
當媽媽為了去參加音樂會和上司說謊推掉了臨時采訪任務、被邁克發現時,爸爸做通媽媽工作,并給出同樣不準出屋的懲罰。
事實上,孩子們是渴望找到可以長久依循的標準的。出于安全,也出于生命成長的需要。
父母就成為孩子習得并內化標準的第一個榜樣。
2、溫和而堅定的把持界線
孩子沒有按約定的數量買玩具大鬧,也許其他人會說,再買一個,別讓孩子哭或指責都是你慣的。
你需要將這些不同的聲音擋在外面,溫和堅定的把持界線。如此孩子會在你專注、愛的接納中,在負面情緒流淌過后習得遵守規則。
青春期的孩子也同樣,對其提出的過分要求或規則意識沒有建立之前的行為,透過溫和而堅定的堅持來解決。
比如一次玩手機時長不超幾小時,超出了停用幾小時等。
要求更多沒關系,重要的是尊重孩子想要更多的想法,一起談一談。引導他承擔行為的后果。
如果不遵守,要通過讓他承擔現實因果來教導他遵守。
多數時候他們表面會反抗,但成人溫和而堅定的堅持會讓他們感受到安全與愛。
如果父母自己還是個孩子,孩子會無意識照顧父母,于是父母會因為對孩子的無意識依賴妥協,無法對孩子說不。
如此孩子得不到適當的管教,反而學會用情感威脅父母。
這不是愛,是操控。
父母需要在成人的世界尋求對關系的需求。然后回到親子關系中溫和堅定的把守界線。
3、尊重+責任+現實因果原則
所有這一切,都要在理解與尊重中進行。所有的規則、懲罰都要有自然的因果關系。
比如一家人要去游樂園玩,定好10點準時出發。10點時孩子并沒有完成約定的事情。
如此是吵鬧、責罵的上路,一家人都不開心,還是平靜地告訴孩子遺憾他選擇不把這些事情做完,無法帶他一同前行。
父母的榜樣、尊重、理解、現實因果對應、溫和而堅定的堅守規則在其中均得以體現。
我們需要區分“心理上的負面結果”和“現實的結果”。撤回愛、讓對方內疚,指責對方等,都不會激發人改變。即便有效果,也是短暫而不持久的。
只有當一個人的行為導致他必須面對現實的結果,他才會有真正的觸動和改變。
我們的目的不是操控孩子,而是給他們選擇去做想做的事,然后承擔這些選擇帶來的自然而然的后果。
生氣、羞愧不能教導孩子做得更好,讓他們失去看重的比如游戲的時間、金錢所帶來的痛苦會教導他們更加遵守規則。
當父母有勇氣適時說“不”,有智慧地幫助孩子明白什么是“可以”。
是在幫助孩子學習何時該說“可以”,何時該說“不可以”,也是在幫助他們在不遠的將來掌控他們自己的生活。
孩子需要愛和自由,也需要規則與界線。從現在做起,這一切值得而有意義。
因為孩子的未來就在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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