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也可以是自由的
發布時間: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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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剛畢業的妹妹成功入職一所小學,擔任美術老師。九月開始上班,工作不到兩周就有著明顯的疲憊。
我一邊吃瓜一邊感慨:是的是的,我當年在學校做老師,也是這樣的節奏,第一周元氣滿滿,第二周就感覺自己已經被榨干。
這樣的一種感覺,使我陷入了多年的困惑——工作,是如何使你元氣滿滿,走向身體被掏空?
1.
在我小的時候,鄰居家阿姨的工作,就是在家剪褲子的線頭,然后我和我的小伙伴們經常會過去那邊玩。
阿姨有時候工作量比較大,就會喊我們幾個幫忙剪褲子線頭,一條褲子會給我們一毛錢。
這樣的工作是很簡單的,我會覺得就是在玩,然后還有錢拿。
那時我應該是7、8歲。
在我十來歲時,大概是暑假,在朋友的邀請下,我和她一起去工廠打工——把標簽貼在產品上。
“我特別開心,因為當時是和朋友一起去的,我們一邊聊天一邊比賽,然后還可以很好地賺錢。”我和丈夫說著當時的美好經歷。
“那你的打工時間一定很短。”他笑著說,“不然這么高興的事情,你可能就不讀書了。”
是的,因為工作效率太好,我們很快地就把活干完了,我的工廠打工生涯,一天半。
這是非常短暫的、快樂的時光。
2.
此外是漫長的看店時間,我們家經營服裝店,而人手總是不夠的,我需要去幫忙,這對一個小孩而言,是很辛苦的事情。
很多時候我并不想去看店,只是我們家正處在一個困難的階段,它需要我們盡可能地去變現,而我不能說不。
如果我沒有去做這件我不想做的事情,就會面臨一個來自家人的道德和暴力的懲罰。
有時候我會喜歡做這事,但有時我會想著去完成別的喜歡的事——比如看電視、玩游戲。但如果我不能穩定地“勞動”,是不利于家庭當時的發展需要的,于是我要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壓抑自己想玩、想做其他事情的需要。
在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寫到:這種勞動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別人的;勞動不屬于他;他在勞動中也不屬于他自己,而是屬于別人······他的活動屬于別人,這種活動是他自身的喪失。
當我在強迫之下去完成看店的任務,這樣的工作于我而言,是家庭的需要,而不是我的需要,它成為了一個外來的“入侵者”。我并不是主動而愉快地去做這事的,正如馬克思所說的“勞動不再是自覺自愿的活動,而變成了被壓迫的、強迫的、奴役式的勞動”。
馬克思說:“勞動的異化性質明顯地表現在,只要肉體的強制或其他強制一停止,人們就會像逃避鼠疫那樣逃避勞動。”
在爸爸強制勞動之外,他有一個理念:孩子應該有足夠的睡眠。他默許我可以睡得很晚,甚至中午才去看店。
在“強制力度”降低作用的上午,我會把本該用于睡眠的時間,用來讀小說。看店不再是我自主的活動,而躲在房間里偷偷閱讀小說,才是我在自由活動。
3.
我們出售時間和技能,換取金錢,這是很簡單的以物易物,這里看似清晰、干凈。但其實我們在做的是一個穩定而長期的交易,而人是不穩定的,只能先讓人變成工具,才能保證穩定地交易——當我們成為工具、喪失自己的時候,這是一個“異化”。
如何在這樣的“異化”中保留自己,得到自由,這對我而言,是一個巨大的難題。
當我在看店的時候,上午本該用于看店或者睡覺,而我卻鉆了個空子——在強制不足的地方,利用睡覺的名義來滿足自己想要看小說的快樂。正如我們總在工作或學習的地方,一旦覺察到“強制力不足”時,便會迅速逃離,以此得到一些自由的感覺。
只是這樣的方式并不持久,一旦強制力回歸時,我們就不得不再次被強迫回到工作當中,然后期待下一次的“短暫逃離”。這是一個不斷重復的“苦樂相間”。
而當我再回想自己過去為家庭勞動的時候,我經常會感到慶幸——我是這個家庭的一份子,而在它陷入困難的時候,我有機會也有能力去為它做一些事情。當我越是認同我是這個家庭的一份子,越清楚我對它的責任,我就越可以在這樣的付出中去獲得快樂。
可工作關系并不是家庭關系,它的變動空間很大,更多的認同,可能會帶來更大的風險,因此我們總需要在工作中給自己保留余地。
為了可以完成“與財富的30次對話”,我停下了一半以上的工作,所有的文章不再向外投稿,這給我帶來明顯的經濟上的損失,但這于我而言,依然是一個快樂的選擇——“我寫這文章,不是因為你想看,而是因為我想寫”。
當我們在工作中做了一些選擇,它不是出于外部的要求,而是來自內心的意愿,那么在這里,就可以保留自己的自由了。
接下來三天,我要自由地“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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