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我被你打得很爽
發布時間: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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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9歲女孩在訪談中和我分享,她被媽媽打的時候感到很舒服。她邊說邊打自己的手掌、手臂、大腿等身體部位。
我是她喜歡的一位老師,所以她叫我伸出手給她打,好讓我也體驗一下她所說“很舒服”的感覺。此舉使我懂得,她對被媽媽打這件事,真心覺得爽。
那次訪談后,我通過女孩媽媽得知女孩的變化:某天,女孩又和媽媽發生矛盾。女孩用身體攻擊媽媽,媽媽像平時那樣用摁住女孩身體的方法來應對女孩的攻擊,目的是讓女孩冷靜。往常每當這樣,女孩都會用力反抗,母女之間就此展開一場體力爭斗。然而,當天女孩在被媽媽摁住時,竟然笑出聲來,并要求媽媽“摁大力一點”。
對于女孩的笑,媽媽形容當時的感覺是“不太舒服”。
一個“很舒服”,一個“不太舒服”,形成了對比。親子之間,打和被打,究竟是痛,是爽,還是痛并爽著?我們來議論一下。
1.
打和被打,親密無間的另類表達
童年時候,男女生之間經常互相“打情罵俏”,那時盛行一個說法——打者愛也。所以當時喜歡一個異性,就會有事沒事用手腳騷擾一下對方,表面侵犯,實則示愛。怎么判斷對方內心是否接受?很簡單,如果對方以同樣的甚至成倍的力度還手,說明對方接受了,雙方至少可以在內心“名正言順”地暗暗“談戀愛”了。相反,如果對方不理不睬的,說明沒戲了。
親子之間的打與被打,實質有同樣的效應。
為什么會這樣呢?
❶先說說打。
打,歸根到底,是一種“肌膚之親”級別上的無間行為。我選擇打你,而不選擇打別人,就像我有好吃的都給你吃,而不給別人吃。
對待子女,父母會有別于他人,有好東西總會優先留給自家孩子。當然,這里說的“好東西”,表面上可能不怎么好,但不能否定父母內心深處對它們的“好”的認定。
打個比方,同一種父母不認同的行為習慣,在別家孩子身上時,會視而不見,或一笑而過。但倘若出現在自家孩子身上,卻怒發沖冠,狠狠地打,憤憤地罵。究其原因,在父母內心深處,打、罵就是一種“好東西”,要用就得留起來用在自家孩子身上。
正所謂“打是親,罵是愛”。手從高處落下,皮膚與皮膚之間零距離接觸,再親密點就是負值的陷入——打至皮下出血的程度。所以,下手有多狠,就代表關系有多親。
❷再說說被打。
曾經在一個親子關系工作坊上,帶領老師向父母們提出一個觀點:如果你真的無法控制自己打孩子的沖動,那么你最好在自己尚未失控時,告訴孩子,“爸爸(媽媽)控制不住自己,要打你了,不過你可以逃跑”。
且慢,這個觀點不是我要說的重點。重點是,在座的父母聽完這個觀點后,有醍醐灌頂之悟,原因是他們的孩子在被打的時候,沒有被栓沒有被綁,卻不逃不跑,頂多原地哭泣。
父母打孩子的舉動,如果孩子沒有從中占到半點便宜,基于肉身趨利避害的本能,他們不可能甘愿承受這樣的痛苦。因此,孩子必然是從被打中占便宜了。
他們占到什么便宜呢?來自父母的愛的便宜。
記得曾老師在初級課程中舉過一例:某些早年被父母強烈忽略的人,長大后會出現全身或局部疑似被人毆打所致的莫名疼痛。這緣于他們在內心虛擬了一段和父母的糟糕關系,以彌補早年被忽略的創傷。
對于孩子來說,與父母有一段糟糕的關系,總比沒有關系要好,所以被打總比無視來得強。從這個角度看,相對忽略和拋棄,打顯然是一種更為“明智”的育兒手法。
❸本文開頭的女孩個案中,女孩的確在潛意識很享受被媽媽打的感覺。因為在她看來,被媽媽打的一個個瞬間,是難得的與媽媽發展親密無間關系的時光。
說到這,我有點為這個女孩笑出聲來感到可惜。因為她被媽媽打時,內心正在沐浴的來自媽媽之愛的歡愉,就像一個飽滿的氣球,她這一笑,相當于這個氣球在一瞬間泄了氣,讓這種“施虐之愛”癟下去了。
試想,假若女孩一直壓抑自己被打時候的舒服的感覺,保持臉部痛苦的表情以及身體無盡的掙扎,就會誘使她媽媽繼續裹了愛之蜜糖的痛打,相當于維持了氣球的飽滿度。
如此,母女之間就又以打和被打的方式,圓滿地完成了一次親密無間的另類表達。
2.
打和被打,無法言喻的快感體驗
電影《危險方法》里面,女主薩賓娜因從小被父親毒打而患上歇斯底里癥,她四歲那年被父親脫光衣服打屁股以致尿失禁。她形容被父親打的感覺時,臉部扭曲,眼神透露著恐懼,但嘴里卻說了一句:“我喜歡,它使我興奮。”
薩賓娜在被打時內心涌現出多種不同的感受。一是被至親毆打所帶來的絕望和懼怕,二是在一絲不掛的情形下失控排尿的快感,再有就是這種快感衍生出來的羞恥感。顯然,薩賓娜把這幾種感覺關聯、攪和在一起,并與“被打”這個事情掛鉤。
于是,在她的關系模式中,形成一道鏈條:被打—恐懼—排尿—舒服—羞恥。這道鏈條在她的生活中循環作用,逐漸演變成一場場類似性施虐和性受虐(SM)的重復游戲。
回到本文話題。父母打子女,難道不也是一方愿施一方愿受的SM游戲嗎?在這個游戲里,雙方都覺得很好玩、很刺激,在享受中獲得了一種無法言喻的如性高潮般的快感體驗。
所以,本文個案中的女孩率真地道出了實情:打和被打,都是很爽的事。倒是女孩的媽媽,把這種感覺說得過于隱晦——“不太舒服”。
為什么媽媽會有這種“不太舒服”的感覺呢?有兩方面原因。
① 媽媽本來期待女兒的反應是憤怒、掙扎,但女兒竟然來了一個不合時宜的笑,大大超出了媽媽的預料。媽媽本想通過制服女兒的身體來控制女兒的情緒,沒想到女兒表現出另一種與預期完全相反的情緒,媽媽因失控而受挫。
② 女兒的笑,是其內心快感體驗的粗心暴露,就像上面說的癟了氣的氣球。女兒的這種暴露,激活了媽媽內心同樣存在的快感體驗。同時這種快感體驗又讓媽媽覺得羞恥——我怎么能夠在和我女兒的關系中有這種高潮般的快感呢?這是不道德的。于是,媽媽用力把這股快感一壓再壓,最后只壓剩一點殘余冒出來。這點殘余就被她命名為“不太舒服”。
3.
到底該不該打?
寫到這里,我想,“到底該不該打”仍然是許多讀者最為關心的問題。
在談該不該打之前,先說明兩點。
第一,本文只從打帶來的效果體驗(打了會怎么樣),而不從打的起因(為什么打)來議論該不該打。從前述的兩個分論點,我們得知,親子之間的打與被打,產生的效果是:關系比以前親密了,內心比之前舒爽了。但我們不議論到底因什么事而勾起了這場“打斗”。
因為,父母和孩子之間關系中生出的“錯誤”(注意此處并不是“人的錯誤”,而是“關系的錯誤”)實在不勝枚舉,如果從“發生了什么事”、“究竟誰對誰錯”的事實真相角度去衡量該打還是不該打,著實讓人費勁。況且,事件總是容易被遺忘的,而事件帶來的感受卻會被記住,就像我們往往記不住歌詞,卻總能準確地哼出旋律。
簡而言之,孩子不會記住因何事被打,但會記住被打的感覺。
第二,我們需要看清楚,其實我們手上有許多應對關系中生出的“錯誤”的方法,在眾多方法中,如果你偏愛使用打這種方法,那這種“偏愛”更值得探討。
我的結論是:對于你和孩子關系之間的“錯誤”,如果你沒有找到比打更好的解決辦法(或者說泄憤方式),我還是建議你打(但要注意以人命和法律為底線)。因為,打,雖然痛在肉體,但卻爽在心里。
不過,有一點也很重要,不要忽略掉你內心的這道爽的感覺。
就像那個9歲女孩,她的笑出聲來,她關于“很舒服”的表達,她的“摁大力一點”的請求,足以讓她媽媽的憤怒消減一半。在那一刻,媽媽潛意識里面爽的那部分在孩子言行的催化下意識化了。或者說,她憤怒的感覺,被爽的感覺稀釋了,情緒變得更為中和。
所以,作為父母,當你打孩子的時候,如果孩子說被你打得很爽,你應該感到高興,因為說明你的孩子具有優秀的洞察力。而此時最考驗你的,是能否順應孩子這種洞察,向孩子坦承:其實爸爸(媽媽)打你也打得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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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舍予 第四季傳播師計劃學員,動力學取向心理咨詢師,曾混跡于檢察官隊伍,后闖入心理圈,致力于以精神分析詮釋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