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你所認為的“意義”真的有意義嗎?
發布時間:20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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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看到這個問題時,我心中冒出一句話:這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問題。
提問呈現了這樣一個狀態:一直都在追尋去做有意義的事情,但無論做什么,都覺得另一件事更有意義。就這樣讓自己處在一個“追尋——否定”意義的死循環里。
在短短幾句提問中,“意義”成了一個高頻詞。所以,我們就從意義入手,看一下這個問題究竟有什么意義。
1.
當“意義”成為超我的打壓
對于這位提問者而言,我想“意義”已經成為了你“超我”的象征。超我是弗洛伊德提出的人格結構的一部分,指的是在和環境的交往中,逐漸在人們內心形成的各種“清規戒律”。
在人格結構理論中,“自我”在想要滿足“本我”的沖動要求時,也要考慮“超我”是否認可。要做“有意義”的事情,就是超我 “清規戒律”的其中一條。
超我在很大程度上來自于養育者特別是父母的影響。當我們內化了來自父母關于“有意義”的價值觀念,我們就會按照這一標準去行事。
從這個角度看,這個提問所呈現的狀態,是超我對本我和自我的打壓。即:無論是看書、上班、玩游戲,都沒有獲得超我關于“有意義”的認可。
說到這里,我的腦海中浮現出一幅畫面:
本我說:“我要看書。”超我說“不行,沒意義。”
本我說:“我要上班。”超我說“不行,沒意義。”
本我說:“我要玩游戲。”超我說“不行,沒意義。”
看著無法達成一致的超我和本我,自我被搞得受不了:“你們到底要怎樣,我很難做啊!”
于是,忍無可忍的自我便跑來求助提問了。
看著這幅畫面,我想說一句:“這位同學,你自己跟自己玩得好嗨呀~”
這樣自己跟自己玩的狀態,是一種嚴重的“內耗”。
因為,當一個人將看書、玩游戲、上班,被超我賦予“有意義”的意義時,這些活動就變成了:我看的不是書,是在看超我;我玩的不是游戲,是在玩超我;我也沒有在上班,我是在履行超我的標準。
當那些原本來自做一件事本身的自發動力,被置換成滿足超我要求的動力,且超我又賦予這些事情越發重大的意義時,一個人就越無法將這件事啟動進行下去。
因為這會讓我們在做這些事情的同時,產生一種“生命不能承受意義之重”的感覺。
想要做,又被巨大的意義壓得無力做,因為來自做一件事自發性的動力被打壓了。這時,我們也就無法從看書、玩游戲、上班中享受到愉悅和滿足感。
2.
做了“有意義”的事會怎樣?
這個提問呈現的另一層狀態是:對做有意義的事情選擇不能。
可以試想一下,假如你能夠選擇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并將它做完做好,會怎樣?
首先,將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做好,是某種程度上的成功。如前所述,既然“有意義”可能是來自父母影響下形成的超我要求,那么在有意義的事情上獲得成功,也意味著對父母的超越。
在潛意識中,這種超越意味著對父母的背叛,這會激起一個人的俄狄浦斯沖突,即:成功與害怕成功之后的懲罰。
為了避免成功之后的懲罰,潛意識會選擇不讓我們去做好那件有意義的事情。
其次,選擇有意義不能,可能是在我們的潛意識里,想要讓每一件事情都“有意義”。
當我們無法選擇哪一件事情更有意義的時候,也就保留了讓所有事情都 “有意義”的可能。
我想,對于你來說,無論是看書、玩游戲還是上班,都是你內心中想要去做且投注了很多情感和能量在其中的事。如果要你從中選擇一個有意義的,那意味著對其他事情的否定和拋棄。
這種喪失感,或許也會讓你難以耐受。
這種狀態,有可能與一個人內在的分離焦慮有關。于是,你寧肯讓自己保持內耗的狀態,也想要與所有的事情都保持連接。
3.
“意義”確定了我 也丟失了我
我們再來看一下“意義”的意義。
未知和不確定,是讓人最為焦慮和恐懼的感覺。而意義是個好東西,當我們需要防御未知和不確定時,對一切事情追尋意義、賦予意義,可以極大地緩解這種恐懼和焦慮感。
在這種情況下,意義給予我們以確定感,通過對所做的各種事情賦予意義,“我”的存在便也有了意義。但有時候,我們會因為過分追尋這份意義,而丟掉了真正的“我”。
“我”是怎么來的?
溫尼科特說過這樣一句話:“嬰兒仰望他的母親,在母親的眼中看見他自己。”這表明,“我”的存在,取決于“被看見”。
所以,你可以想一下:當我要去選擇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做時,我想要被誰看見?被誰認可?
這個時候,做有意義的事情,就成為了“我”被看見的途徑和工具。
當一個人過分地追求使用這種途徑和工具時,他很可能長久地處在被忽略、不被看見的關系里。
你需要通過做有意義的事,得到外界某些人的肯定,你才會感覺到自己被確定了,自己的存在有意義了。
此時,所有對“有意義”的追尋,都是一次次“看看我”地呼喚。
每個人都有“被看見”的需求,但當這個需求過分強烈,也說明其還處在一個未分化的狀態。當然,如同沒有什么人可以做到不問意義地活著一樣,要做到完全徹底的分化也不是絕對的。成長即是一個讓自己不斷覺察、慢慢分化的過程。
而當我們過分執著于去追尋“意義”時,“我”又會在哪里?
當一味地追尋做有意義的事情,“我”便活成了一個“有意義”的標準。當“我”被意義所填充,我也就丟失了真正的自己。
活成一個被意義填充的標準,又有什么意義呢?
說到這里,我想到一個關于人生三境界的說法:“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
當我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玩耍、看書、做任何事時,都是全然地與這些事情在一起,全然地享受那份愉悅。這個時候,就類似于第一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隨著長大,經過成長過程中的各種影響,我們對看書、玩游戲、上班賦予了各種意義,讓書、游戲、工作變得已經不是原本的樣子,并被其束縛、被其所累,就類似于第二重境界“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所以,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讓自己向第三重“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的境界邁進。
要知道,生命中所有的意義,都蘊含在體驗的過程中。拋開體驗單純地去追尋意義,只會讓自己在虛無的空洞里越陷越深。
當我們可以看到以上這些,就有可能讓自己將意義與事情本身剝離開來,讓看書歸看書、游戲歸游戲、上班歸上班;當我們越是能從做這些事情本身之中體驗到其所帶來的感覺,便越有可能讓自己停止那些無休止的死循環內耗,也就越會體驗到、并形成那個真正屬于自己的“自我”。
當“我”在時,“意義”便沒有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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