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退技巧——怎么讓被勸退的員工心理痛苦程度降到最低
發布時間: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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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
昨天我勸退了一名試用期女員工。因為這名員工快結婚了,為了避免婚后的生育期尷尬,領導讓我在她轉正前一天做勸退面談。在勸退過程中,我感覺很尷尬,因為她工作能力也有,工作態度也不錯,也愿意留下來,我只能找些自己也不相信的勸退理由,整個談話過程很是尷尬。
雖然最后還是成功的勸退了,但是就這個問題我想請教大家:勸退員工有什么技巧么?如何讓被勸退的員工心理痛苦最小化呢?
回復:
所謂勸退,實際上就是解除勞動合同,做HR工作,不可避免要去充當“劊子手”。這是一個企業面對市場的正常行為,只有實現員工正常有序的優勝劣汰,企業才能有活力,所以,作為HR內心不要有負擔,這是做好勸退的基礎。
首先,應當分清是否合法,這是這樣才能做到對癥下藥。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勸退可以分為合法和非法兩種。對合法的勸退,我們做好相應的證據收集和固定工作,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處理即可,對此,我們自然有底氣得多。而對非法的勸退則難度大很多。
根據法律規定,合法的勸退包括員工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無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和經濟性裁員。
所謂員工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例如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營私舞弊、嚴重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
所謂員工無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即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時的解除勞動合同,例如員工不勝任工作,經過調崗或者培訓,仍然不勝任工作的。
所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分為兩者,一種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當然不在勸退之列,另一種就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經濟性裁員,即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時的解除勞動合同,例如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時的解除勞動合同等。
對合法的勸退,需要注意的事項就是必須做好證據收集和固定工作,并按照規定的程序處理。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原因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但是可惜的是,筆者發現很多用人單位由于沒有做好平時的考勤、績效考核等的證據收集固定工作,陷入很被動的境地。例如對于哪些打錯沒有,小錯不斷的老油條,由于沒有做好違紀證據固定工作,即使達到規定的解雇條件,也無法合法解雇,最終不得不支付經濟補償了事。
第二、必須客觀公正。
不管社會氛圍如此,不管這個員工平時表現再不堪,但是作為人,都是由是非之心和羞惡之心的,在內心深處都是有一把道德的稱,這把稱不但是來稱別人的,他也肯定在內心稱自己。如果發現確實是自己的過錯,無論口頭還是內心都會放低一等,即使其口頭上強硬,其內心也必定是虛弱的,這是只要拿出得力的理由輔以證據,就會收到很好的效果。因此,勸退員工,需要給他一個公正、公平、客觀的說法,即使哪怕是老板主觀意識上的不喜歡。
如果一個老板或上司沒有明確的、客觀的勸退的說法,那作為HR的我們要為被勸退的員工去“討這個說法”。要做到這一點,這就要求每個HR的從業者,在平日工作中要有一顆正義的心之外,我們還有在招聘、員工日常管理中,多做“功課”。在考核中,要客觀的評價每個員工的日常表現和業績。所以,當我們被要求去“勸退”員工時,我們一定要了解清楚,被勸退的原因。
第三、必須心懷慈悲。
即使是員工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雖然有權利不支付經濟補償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人非圣賢孰能無過?要知道,惻隱之心也是人之四端之一。作為HR,要盡可能驅散掉員工因為被解雇而帶來的心理霧霾。萬不可得理不饒人,甚至落井下石。
那么,如果是非法的勸退呢?所謂違法勸退,包括解除理由違法、解除證據違法和解除程序違法等幾種。筆者認為:
第一、肯定被勸退員工的優點。
員工被勸退,并不表示他就一無是處,很多時候,只是因為他的性格、能力和崗位不匹配而已,有些本身反而是用人單位自己經營管理的原因導致的。用人單位當初將該員工招聘入職,當時肯定是看到了很多的閃光點的,所以在勸退員工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從表揚開始,從肯定人家的工作業績和努力開始。
第二、客觀分析被勸退員工職業劣勢和優勢,盡己所能幫助被勸退員工。
對于被勸退的員工,很多時候,可能因此陷入生活或就業的困境,這時,我們要如果能夠利用自己的專長,從一個朋友的立場,以專業的角度,幫助要勸退的員工,分析其不適合現在所在單位的客觀原因,幫助其梳理適合其職業發展的方向或職業,即幫助他做一個簡單的職業規劃和職業走向分析。如果能夠推薦,讓他快速找到適合的新工作,就更好不過了。這樣做,一方面可以讓其明白自己被勸退的客觀原因,更讓他對自己的未來職業發展有了信心,人在對未來充滿希望的時候,還會麻纏你嗎?
第三、盡可能為其爭取應得的經濟補償。
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一般都傾向減少遣散成本,從經營管理的角度而言,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從員工的角度而言,其依法要求單位支付應得的經濟補償也是無可厚非的。此時,就面臨一個雙方博弈的局面,此時,作為用人單位職工的HR,只能執行所在單位的決定,但是在此之前,應當將相應的法律風險、經濟成本和管理成本及其可能節省的費用,最好形成一頁對比清晰明白的書面文件,讓領導決策。
除此之外,勸退員工還有其他技巧,例如應當掌握勸退的時機,一般而言,在招聘旺季勸退比招聘淡季勸退更容易讓員工接受,又如,不應當在該員工特殊的日子例如結婚紀念日、生日去辭退人家。這也要求HR平時就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勸退的注意事項:
第一、不要爭辯,只需陳述立場
勸退員工不是討價還價,而是在執行公司的決議。此時,不是與他爭辯誰對誰錯、誰有能力、誰無能的時候,此時,你只需告訴他單位勸退他的決定及其原因。
第二、注重他的感受與現實
要以同理心傾聽他的感受,并在接納對方的感受的同時,表現出你也很難過。所謂同理心就是我們的傾聽不是高高在上,像皇帝對待大臣一樣。
第三、不要激怒他
無論他是因為過錯被解雇還是被無辜辭退,也不管他是什么情緒,一定要注意一個原則:千萬不要激怒他,任何的激怒和刺激都不要有。例如對于那些平時小錯不斷大錯沒有的老油條,你就不能這樣刺激他:“這件事你就沒有意識到是你自己錯了嗎?你平時就是一個無賴,現在還想賴在這里不走嗎?如果你這樣做,即使你說的是事實,也會讓當事人的一腔怒火轉發到到你這里,甚至可能實施報復。
第四、事先明確單位的底線,并且堅守
在勸退員工的時候,要明白你是在執行單位的決定,而不是做心里咨詢,因此,你必須事先知道單位的底線,在闡述的過程中,你說的語言要非常熟悉,非常清晰,非常具體,而且要有依據,甚至要有心理學依據。
除此之外,你還要堅守單位的底線,無論當事人如何感到不公平,如何吵鬧,你都不要和他正面沖突,而且絕對不能有一點妥協的意思。千萬不可以表露“那我再和領導談談”這種有回旋余地的態度,即使你心里這么想的。甚至即便是這次勸退裁錯了,不應該讓他走,但你已經和他說讓他離職時,也一定要讓他走。作為勸退者,不可以出爾反爾。否則,一旦被其他被勸退工知道后,后果將不堪設想。
如果萬不得已時,也需要借助保安的力量。但是我想叫保安是沒有能力的表現,這種方法很不好,對一個人的傷害,不是回家就完事了——他會永遠記得你。
第五、不要試圖“過度”溝通
這也是為了使勸退者更具有主動權。中國有句老話叫做:“言多必失”,尤其在被裁人員心理極度脆弱和敏感的時候,更要給他情緒發泄的時間。讓他感覺你只是尊重他的感受,而非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相信你利用這些面談的技巧,一定可以盡可能少地傷害到被勸退工。對于心理學來說,它也并不是可以消除痛苦,而只是可以使痛苦減少到最小。
第六、幫助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資結算
由于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因此,在勸退員工的時候,應當將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和對用人單位有利的事實固定下來,并送達該員工。例如在司法實務中,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無法舉證的時候,有些地方就會視為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從而裁決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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